| 网站首页 | 成教信息 | 班级管理 | 图片中心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 班级管理 >> 作业管理 >> 作业发布 >> 本科 >> 法学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字体: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一)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依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公证与仲裁文书

   b.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

   c.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

   d.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2.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a.材料客观化

   b.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

   d.用语成文化

  3.法律文书在理由阐述上的基本要求是()。

   a.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b.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c.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d.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4.通缉令属于侦查文书中的()文书。

   a.立案、破案类

   b.强制措施类

   c.侦查措施类

   d.侦查终结类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简述法律文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的基本要求。

  2.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3.简述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性质和特点。

  三、文书写作

  1.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20分)。

  2000131日深夜,хх县хх市хх村女村民叶хх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хх县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王хх、刘х调查,发现李хх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李хх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李хх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хх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хх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有血迹。经хх市公安局对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ab型,与死者叶хх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迹的长裤后,侦查人员采取措施对李хх进行了监视。

  李хх,男,28岁(19711020出生),原籍хх省хх县,现为хх县хх乡хх村农民,住在该村,汉族,初中毕业。

  李хх自хх年至хх年在хх乡хх村上小学,自хх年至хх年在хх乡хх中学上初中。хх年李хх在хх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自хх年至案发时止,李хх在хх乡хх村务农。

  附:《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2.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50分)。

  200199日下午三时许,在хх市хх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水面上发现小孩右下肢一只,91011日,又相继在北面大桥水下打捞到右上肢和左下肢。接着,在同一河流的五华里长的水面上,又搜寻到被肢解的头颅和躯干,而且这些部位均被从关节处断离。在打捞尸段时,发现小孩连衣裙一件,塑料拖鞋一双,裤头一条,藤条提包一只。左上肢经多次打捞未获。经法医对各尸段拼接鉴定后,确认是同一女性童尸,年龄67岁。检查认定被害者系掐扼窒息而死,死后是用一较锋利的刀分尸,抛尸于河中,因此хх市公安局确认该案是一起杀人分尸案。

  调查发现,94日晚8,хх路хх街居民许хх曾向хх街派出所报告,其外孙女章хх于当晚6点多钟在хх电影院门前玩时被人抱走。经核对被人抱走的这个小孩的性别、年龄、衣着特征,与打捞的尸体相吻合。经章хх的母亲辩认,打捞起来的拖鞋肯定是章хх的;同时提供了章хх因左腿骨折而在医院拍摄的“x”光片,与打捞的左腿“x”光拍片对比,证明相同部位均有骨折痕迹。因此确定被害者是章хх无疑。章хх,1994913出生,父亲章х,хх部队干部,母亲李х,хх铁路电力段电话员。章хх自小即随其外祖母许хх生活。

  此案发生后,各级领导都很重视,指示要及时破案。经过三天紧张的侦查工作,侦查人员于913日下午在重点嫌疑对象孙хх住房内发现4块挂在墙上的异样异臭生蛆的肉。侦查人员将肉取回检查缝合,确认是人肉,而且是章хх下肢被剥离的肉。由于孙хх有杀害章хх分尸灭迹的重大嫌疑,хх市公安局当天即将其刑事拘留。在对孙хх的住处进行搜查后又获取了大量罪证。

  孙хх,男,28岁,1973225日出生于хх省хх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хх市хх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хх路хх号,家有父母及弟妹。孙自小读书,1984年小学三年级时,逃学在家,后被学校除名。此后即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893月,因盗窃犯罪,被х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9998月经亲戚介绍到хх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917因本案被依法逮捕,现关押在хх市公安局看守所。

  经过хх市公安局侦查和预审,孙хх的犯罪事实被证实如下:

  早在这次杀人分尸之前,孙хх就曾多次向其好友李хх透露:“人肉最嫩,味道最鲜最美”,“吃一个人肉要多活二十年”,“五、六岁的小孩肉最好”,“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хх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于94日下午6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хх和其他小孩一起玩,认为有机可乘,顿起邪念。当章хх到хх电影院前的沙堆上玩时,孙хх即尾随其后,趁周围无人即走到章хх身边,以买糖为诱饵,将章хх引向хх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转向西菜市,从西菜市东头一个巷子又经хх路到附近的хх路一个食品门市部,买了一个烧饼给章хх吃。一直在郊外拖延到深夜1时左右,孙хх才把章хх抱回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хх用双手将章хх掐死,然后把章хх的尸体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5日中午,孙хх从其母亲的住处取来小刀一把,还找来一块灰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多钟,当同住楼上的婶母、堂弟、堂妹等人上班上学之后,孙хх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色长方形瓷盆(43*63厘米)上面予以肢解。当夜,孙хх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各尸段抛入河中。96日早晨,孙хх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上、8日、9日,孙хх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色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910,孙хх去хх县城хх家中过中秋节。12日返回,13日即被捕获归案。

  认定孙хх犯罪事实的证据和理由是:

  (1)从河中打捞的被害者章хх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型。孙хх住处楼板上、草席上的血型,经检验均是“ab”型。孙хх本人的血型为“o”型。孙хх之妹(原住孙хх的房间)的血为“a”型。

  (2)孙хх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盘,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发现血迹亦为“ab”型。

  (3)从河中打捞起来的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扎提包口的带子,经孙хх母亲、姐姐、妹妹辩认,肯定是他们家的,是放在孙хх住处的。

  (4)据孙хх供认,在孙хх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解尸体的凶器,并说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хх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

  (5)孙хх供认,96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作定性、定量分析,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孙хх供认相符。

  (6)孙хх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хх口袋内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者家长和当天下午与章хх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хх当天确带有小刀。

  (7)孙хх供认,抱走被害者至хх食品门市部买烧饼和糖给章хх吃,经检查,发现章хх胃内有面粉颗粒,而章хх中午在家没有吃过面粉食品,以后也未吃过零食。经专门调查,хх食品门市部当晚营业室遇到的情况,与孙хх供述相符。

  (8)孙хх供认,在肢解尸体和朝阴沟倒血水的时候,恰遇其妹闯来,其妹已证实。孙хх吃肉等犯罪情节也有大量证言、证词在卷。

  (9)经过司法鉴定,孙хх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和证据,хх市公安局认为,孙хх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因此,хх市公安局根据《刑诉法》第129条的规定,于2001920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连同预审卷宗310册,将此案移送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二)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 )时制作的文书。
a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b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c
.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d
.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交起诉


2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 )文书。
a
.文字叙述式
b
.表格式
c
.填空式
d
.笔录式


3
.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追加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
a
.批准逮捕决定书
b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c
.逮捕决定书
d
.决定逮捕通知书


4
.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的送达法院是( )。
a
.同级人民法院
b
.上一级人民法院
c
.下一级人民法院
d
.同级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简述起诉书的概念和功能。

2.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应当写明的事项。

3.简述第二审刑事裁定书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在处理案件实体问题时的区别。

三、文书写作


1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20分)。

2001465时许,故意杀人犯张хх(后被判死刑)将хх市хх厂工人陈хх杀害后逃至其朋友李хх家,告诉李хх,自己开车不小心把一个人撞伤了,现已送往医院抢救,但自己手头钱不够,想向李хх借2000元钱去医院交住院费,然后自己去自首,并告诉李хх,自己身上的血是抢救被撞伤的人时擦上的。李хх当时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拿了2000元钱给张хх,张хх拿到钱后随即离开。张хх临走时,李хх提出与张хх一起去,但被张хх拒绝。第二天,李хх得知张хх杀人的事后,即向其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张хх在车站被堵截的公安人员抓获,交代了向李хх借钱之事。48,хх市公安局以李хх涉嫌窝藏罪将其拘留,410,李хх被取保候审。420,хх市公安局以李хх涉嫌窝藏罪将案件移送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22,李хх聘请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高хх担任其辩护人。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хх虽然借钱给李хх,有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之嫌,但其主观上并无资助窝藏犯罪分子的故意,且在得知真相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其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310条的规定,且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第15条第1项的规定,于425决定对李хх不起诉。

李хх的基本情况:男性,1968921出生,籍贯:хх省хх县,住хх市хх厂宿舍хх栋хх单元х号,系该厂工人。高中毕业后即入厂工作,汉族。

2.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50分)。

2001410晚上10点多钟,хх公安局接到报案:хх乡хх村村民徐хх(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很多,生命危险。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发案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从徐хх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二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还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受害者徐хх,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o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晚饭后,约8点钟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хх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хх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徐хх当即昏倒在地。
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хх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хх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хх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152将犯罪分子朱хх逮捕,关押在хх公安局看守所。
原来这个犯罪分子是受害者的侄子,出生于198325,系хх中学高三学生,1997年前随父在хх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1997年下半年到хх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410晚,朱犯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хх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хх喊徐хх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хх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хх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хх洗澡,但徐хх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至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хх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朱хх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хх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хх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хх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朱х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0151o日以"х检诉字(2001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朱хх犯故意杀人罪向хх人民法院提起公诉。хх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合议庭(审判长хх,代理审判员ххх、ххх)并于2001525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хх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余х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хх委托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高х担任辩护人。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хх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考虑到被告人朱хх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判处被告人朱хх有期徒刑八年。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三)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每小题3分,共12分)

1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应当制作的文书的名称是( )。
a
.民事判决书
b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c
.民事裁定书
d
.民事决定书


2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хх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 )中的规范用语。
a
.刑事判决书

b
.民事判决书
c
.行政判决书
d
.民事裁定书


3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 )。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
.司法行政机关(劳改机关)


4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属于( )制作的法律文书。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
.监狱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简述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2.简述第一审行政判决书7种判决结果的内容。

3.简述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三、文书写作
1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二审刑事裁定书(20分)。

鲁×成于20015月间,得知王××家中存有假币,即勾结秦×浩、李×多次密谋行抢,意欲抢得假币后进行违法交易。2001610日下午2许,秦、李二人乘王××不在家,手持刮刀、改锥闯入王××家,对王妻持械威胁恫吓,并四处翻找,未找到假币,却 找到现金人民币1ooo余元,秦×浩将钱装入自己钱包(后与鲁×成、李×平分)。尔后秦将王妻捆绑、堵嘴、蒙头,指使李×抢走日本产的照相机一台,秦×浩又强行奸污了王妻。作案后,秦、李按约定向鲁报信,并将照相机交给鲁×成。案发后,鲁×成畏罪逃离所在城 市,于200172o日被抓获拘留,押回后关押在××市看守所,722被逮捕。秦×浩、李×于200171被拘留,75被逮捕,关押在××市看守所。
200183,××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oo1829日,××市××区人民法院作出(2001)×法刑初字第87号刑事判决,以秦×浩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鲁×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以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秦×浩、鲁×成不服第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审判员许××、张××)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刘××出庭。秦×浩的辩护人叶××、鲁×成的辩护人王××也出庭参加了审理。
经过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秦×浩、鲁×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秦×浩,男,22岁(1979526日出生于××省××县),初中毕业,汉族,住××市××街×楼×号。
鲁×成,男,23岁(1978712日出生于××市××县),初中毕业,汉族,住××市××街××厂宿舍楼×栋×号。
李×,男,2o岁(1981813日出生于××省××县),小学毕业,汉族,住××市××街××楼××单元×号。
秦×浩、鲁×成、李×三人原均系××市××厂工人,一审判决后仍关押在××市看守所。
(注:文书制作日期为2001912


2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50分)。
孙×杰(男,1940821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与孙×林(男,197953出生于××省××县,系××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原系叔侄关系,19968月,孙×杰经孙×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孙×林为养子。同年91日,孙×杰将孙×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孙×林找了工作。孙×林先后在××公司和××制药厂当工人。
孙×杰与孙×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林将自己每月1000